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市场化管理进一步搞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决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2001年7月6日深府[2001]94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和土地市场化管理,推进以市场方式配置土地资源,进一步搞活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规定》,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仅限于以下范围:

  (一)工业用地(特区内限高新技术项目用地)。

  (二)市、区政府建设的社会微利商品房用地和全成本微利商品房用地。

  (三)市、区财政全额投资的机关、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设施用地等公益性、非营利性用地。

  (四)军事用地。

  二、经市政府批准,下列用地也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必须按公告的市场价格出让,并将出让情况予以公示:

  (一)属特区急需或特别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

  (二)市政府以土地入股合作的项目用地。

  三、市、区财政全额投资的机关、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设施用地等公益性、非营利性用地均视为政府固定资产,土地出让合同和房地产证注明:权利人为市、区人民政府,实际使用单位仅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益,并无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类用地不得转让、抵押、出租,不得改作经营性用途,不得用于合作建房;否则依法收回后进行招标、拍卖出让。

  四、对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市规划国土部门不再受理此类用地申请。

  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取消协议地价,废止《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协议地价标准及减免的规定的通知》(深府[1991]133号)和《关于在特区范围内收取市政建设配套费的通知》(深府[1991]134号),地价一律以市场地价计收。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由市规划国土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根据土地等级、用途、年地租及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因素组织评估后公布。

  六、减免地价以市场地价为基准按规定进行减免,且严格限于以下范围:

  (一)高新技术项目用地收取市场地价的25%。

  (二)市、区政府建设的社会微利商品房用地收取市场地价的23%;市、区政府建设的全成本微利商品房用地收取市场地价的3%。

  (三)市、区财政全额投资的机关、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设施等公益性、非营利性用地实行免地价出让。

  (四)原农村征地时留用的工商发展用地进入市场的,按建筑面积收取市场地价的10%。

  (五)1992年市政府划定的旧城改造用地收取市场地价的10%。

  (六)南油、华侨城、蛇口等成片开发区用地,按照市场地价标准核减开发成本的原则计收地价,并报市国土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七)社会力量兴办的具有一定公益性的学校和医院用地,可适当减收地价,减收标准由市国土领导小组确定。

  七、为推进土地全面市场化,原行政划拨土地、历史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上建成并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个人的不能进入市场的房地产,应补交市场地价。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补交的,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补交地价的标准:

  1. 市、区国有企业按市场地价的20%补交地价。工业用途免予补交。

  2. 市、区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按市场地价的25%补交地价。工业用途免予补交。

  (二)自办理手续之日起按相应房地产用途,重新开始计算土地使用年期。

  (三)原安居房进入市场补交地价的标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上述房地产补交地价后,发(换)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进入市场。

  (五)上述规定不适用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未交清市场地价或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受让单位。

  (六)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未按上述标准补交地价的,一律按现行市场地价标准足额补交,但原福利、微利商品房除外。

  (七)对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执行。

  八、严格控制市属国有企业应交地价转国有资本金的对象和范围。对于本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列应补交的地价款,不能转为国有资本金,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的除外。

  九、本决定第七条规定的房地产进入市场时补交地价的征收和房地产登记发证受理工作,由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十、严格地价和年地租等土地收益的收集和管理。宝安、龙岗两区的土地开发基金自2001年始,盐田区自2003年始,其土地开发收入的15%上交市土地开发基金。

  实行年地租制度后,年地租的收入,由市、区按3∶7比例分成。

  十一、对虽已发建设用地方案图,但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所发建设用地方案图一律废止,土地由政府重新安排出让。

  十二、已签土地出让合同,闲置二年以上未开发的土地,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经批准继续开发的闲置土地,须按广东省有关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

  十三、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酌情考虑保留部分存量土地外,对其他单位至今闲置未用的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坚决依法收回。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用地处理,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府[2001]8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作建房视为房地产转让,对已交清地价款的出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出地方直接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已取得行政划拨用地、历史用地、协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需寻找合作方的,须经过规划国土部门对规划、用地等问题进行审核,并补交市场地价后,再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以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

  十五、免征房地产二、三级市场土地增值费。

  十六、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预售条件中的形象进度定为: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

  十七、 过去本市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市劳动保障咨询志愿服务队参加就业帮扶活动
  2. 下城区石桥街道积极开展新市民就业情况调查
  3. 萧山区临时性下浮部分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集中减征为企业减负7000万元
  4. 萧山区人社局召开机构改革后第一次全体职工大会
  5. 关于办理2010年度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手续的公告
  6. 杭州市劳动保障维权联动管理信息系统(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系统)顺利通过验收
  7. 就业创业指导课走进戒毒所
  8. 明年桐庐个体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实行银行代扣
  9. 关于公布2018年度第一批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10. 杭州市首期IYB妇女创业培训班顺利结束20060321
  11. 人才服务专员督导签约项目落地目前24个项目已落地31个项目正在沟通洽谈
  12. 到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可以提前进行预约
  13. 我市28个项目获省大众创业扶持资金
  14. 人社局调研组莅临监察支队调研互联网行政执法工作
  15.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办法的通知
  16. 郑州市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整合工作会议
  17. 余杭区五个保障促互查互认系统顺利上线
  18. 杭州市12333承担课题获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课题研究一等奖
  19. 炎炎夏日里安全检查不放松
  20. 余杭区马金德获余杭铁军先锋荣誉称号
  21. 我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重新认定工作全面展开
  22. 开发区企业招工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3. 建德市视频会议部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24. 第八届全国大学生用友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浙皖总决赛在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圆满举行
  25. 关于公布第三批大学生见习训练基地单位的公告
  26. 积极就业政策实施6年杭州市促进就业效果显著失业率降至294
  27. 市社保局举办企业社会保险业务培训班
  28. 临安市开展对参加失业保险人员的户籍调查20060615
  29. 关于公布2018年度第四批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30. 加强政策宣传促进就业帮扶
  31. 西湖区转塘街道建立全市首个村社劳动保障监管小组
  32. 我市参加海交会收获颇丰
  33. 关于解除浙江禾爱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学源街二店等十家单位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34. 服务企业劳动部门出实招
  35. 我市手足口病患者可免费接受治疗
  36. 三个没想到
  37. 毕业季政府购岗助就业-我市54个基层岗位等您来
  38. 副局长卞薇带队赴濮阳市人社局平顶山市人社局考察学习
  39. 郑州市人社局创业指导中心开展2013年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
  40. 集中精力抓重点善始善终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41. 第四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落地项目创历史新高
  42. 西湖区人力社保局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注重减权晒权
  43. 市人力社保局举行杭州市区创业担保贷款新政启动仪式
  44. 西湖区企退人员志愿者助力峰会展风采
  45. 学习雷锋我们在行动
  46. 上城区初步建成企业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库
  47. 2012年杭州市大学生暑期实习・见习岗位推荐会圆满举办
  48. 建德市调整最低工资和失业金标准
  49. 关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城居医保和新农合参(续)保手续的人员补办参(续)保手续的公告
  50. 临安市劳动保障局召开SYB创业培训学员座谈会
  51.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召开规范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建设会议
  52. 滨江区举办首期企业退休人员自管小组长培训班
  53. 关于2018年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54. 滨江区劳动保障局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20060322
  55. 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个注重力促党的十七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56. 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可申请助保贷款
  57. 12333热线注重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话务员服务水平
  58. 郑州市关于申报河南省大众创业项目情况的公示
  59.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60. 拓宽监督渠道倾听群众心声
  61. 余杭区建网络强执法抓双爱三措并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62. 杭州市首届职业指导人员技能竞赛圆满落幕
  63. 高温来袭劳动监察为你保驾护航
  64. 经开区人力社保业务实现一窗办理
  65. 东山弄社区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学雷锋活动
  66. 富阳市企业社保业务网上可以办了
  67. 杭州已实现充分就业城市目标
  68. 西湖风景名胜区举办辖区单位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业务培训
  69. 关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允许再次补缴的通告
  70. 拱墅区和睦街道李家桥社区助老助残服务纪实
  71. 杭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高至680元
  72. 我市技校选手参加省技能运动会取得较好成绩20060614
  73. 2018年上半年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补充名单公示
  74. 建德劳动文化联合执法
  75. 2008年浙江省暨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隆重举行
  76. 民工送锦旗感谢讨薪人
  77. 行程1700多公里只为当面说一声谢谢
  78. 践行转提树实践活动支队再添便民新举措
  79. 郑州市2013年创业经验交流创业项目推介暨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即将举行
  8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宋娟司长到郑调研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荃陪同考察
  81. 市人力社保局举办系统后备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研修班
  82. 杭州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2015年度理事大会在杭召开
  83.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社会保险年检和职工工资总额及基本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8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向企业特困退休人员送温暖活动
  85. 引凤来巢高新区(滨江)招聘团获武汉学子青睐
  86. 拱墅区人社局多举措夯实节前建设领域防欠薪工作
  87. 我局举办纪念建党96周年暨人生如卷悦读相伴诵读会
  88. 轻工技师学院举行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
  89. 下城区人力社保局开展新春访社区活动
  90. 杭州市轻工技工学校与日立电梯杭州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91. 全市医保两定单位服务行为大检查活动全面启动
  92. 强化宣传西湖区全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93. 关于2009年度杭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等级公示的通知
  94. 西湖风景名胜区召开就业(社保)半年度工作会议
  95. 建德劳动保障局打好四季度工伤保险扩面攻坚战
  96. 发挥教育培训消费券功能着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
  97. 相关部门2018年度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有效推荐人选送评材料公示
  98. 转变监察工作理念萧山欲在年审上下深工夫20060322
  99. 滨江区多管齐下帮助失土失业农民实现就业
  100. 关于2010年社会工作者出版注册税务师招标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价格鉴证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发放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