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重新认定工作全面展开
为确保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衔接,杭州市全面开展了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重新认定工作。截止2月,主城区已发放新《杭州市就业援助证》44622本,帮扶实现就业41385人,初步实现了平稳过渡。
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就业政策有关经办事项的通知》及业务流程,建立了例会制度、周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疑难问题,规范落实政策。全市做到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抓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重新认定和政策落实工作。
深入调查,把握风险。全面调查了主城区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情况,目前持有效的《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数为15.86万人。2012年底到期的10.19万人,其中符合重新认定的7.37万人。重点对不符合重新认定的2.82万人的就业状态、人员类别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分析。各区均制定了风险防范预案,依托街道、社区层层部署,通过职业介绍、政策扶持等帮扶就业,及时防范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严格把关,平稳衔接。严格对照《杭州市就业援助证》领证条件,区、街道、社区层层把关,对符合重新认定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认定和换领新证手续;对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长期失业的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重新领证手续,确保真正需要帮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领取新证,享受各类就业扶持政策。
分类帮扶,促进就业。在认定、发放新《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同时,分类实施个性化就业帮扶举措。一是对原《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到期的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岗人员,通过自愿申请,允许其在原岗位上岗。目前,已有2197名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在岗人员重新签订了协议,541名物业服务企业在岗人员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二是鼓励用人单位继续吸纳就业,已有4102人领新证后被用人单位招用,实现了稳定就业。三是鼓励灵活就业,目前,已有31767人领新证后,申报了灵活就业。
加强宣传,扩大效应。为使广大群众和用人单位及时了解政策,印发了《致招用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