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五个突出强化危险爆炸物品管理
为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危爆物品流失,严防涉危涉爆案件的发生,县公安局坚持以“宣传与检查相结合、整治与打击相结合”的原则;以“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为工作目标;以“安全第一,预防为先”为方针,做到“五个突出”,对非法制造、储存、运输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收缴了一批非法储存品、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取得了良好成效。坚决杜绝安全事故、治安灾害事故和因漏管失控而导致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案件的发生。
一是突出组织领导。对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定期召会议,听取有关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吴军多次强调危爆物品必须严格按照省厅“五统一”工作措施进行规范、细致管理;坚决防止危爆物品的“失管”“漏管”“被盗”“流失”和非正常“炸响”。
二是突出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危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细化,将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人。明确规定危爆物品使用人和辖区派出所长是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民警为直接责任人。同时,签定了工作责任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突出宣传发动。为营造浓厚的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氛围,县公安局不断创新宣传举措、灵活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深度、丰富宣传内容。县公安局专门印发了宣传海报,广泛在车站、集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发放,治安大队专管民警还专门到鑫安民爆公司仓库、红运火炮厂、文化火炮厂、虎杨火炮厂、县烟花爆竹存储仓库等危爆企业开展巡回宣传。
四是突出安全检查。派出所重点对辖区近年来因非法制贩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危爆物品受过打击处理重点人员进行了摸排建档,实行重点管控,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治安大队专管危爆民警切实做实、做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危爆使用、运输、存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鑫安民爆公司仓库检查安全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五是突出防范打击。对非法运输、买卖危爆物品的,县公安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派出所在省道205线南泉寺收费站和绵遂高速张家口收费站组织警力加大定点检查力度,严查非法运输危爆物品,2015年至今,县公安局共查处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4件,暂扣烟花爆竹182件(内含军工硝175公斤),刑事拘留7人,严厉打击了非法运输危爆物品的嚣张气焰。(县公安局 郭金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