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疫情防控十个一律不准的通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春节将至,我县返乡人员不断增多,人员流动大幅增加,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严格执行自治区7项“十严格”措施、疫情防控闭环管理等9项“十严格”措施基础上,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十个一律不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不戴口罩一律不准营业、上班。
二、不戴口罩一律不准进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车站、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营业场所。
三、不戴口罩一律不准上街赶集、聚集。
四、不戴口罩一律不准乘坐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五、所有商场、超市一律不准举办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
六、所有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无法满足疫情防控条件的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一律不准营业。
七、所有居民群众一律不准抗拒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八、所有个体诊所一律不准接诊发热病人及健康码异常病人,暂停一切个体诊所和卫生室的静脉输液。
九、所有居民小区一律不准举办联欢、游园等聚集性活动。
十、所有居民群众一律不准举办大规模的宴请、晚会等聚集性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本通告造成疫情防控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田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1年2月4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