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部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可到村社区办理
12月6日起,余杭区部分参保人员新增退休业务下延至全区334个社区(村)进行受理。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就近至户籍地社区(村)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一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余杭区户籍,凡男年满60周岁或女年满50周岁,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无需视同工龄审批,无低保缴费、无重复缴费、不存在多个有效社保账户等情况。二是城居养老参保人员。余杭区户籍,凡年满60周岁,累计缴满15年(高龄人员若从2010年政策实施之日起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需至少累计缴足对应年限),无视同缴费年限,无重复缴费、不享受低困、计生等特殊补助,不存在多个有效社保账户等情况。
余杭区优化退休业务办理工作始于2015年,当年9月1日起,余杭区推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预审制度,筛选出近两个月符合退休条件人员,提前对参保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是否符合正常办理退休的条件,并预先进行通知。同时,以瓶窑人力社保所为试点,下延退休业务。今年4月1日起,退休业务办理正式至下延瓶窑、余杭、塘栖人力社保所。今年7月1日起,以崇贤街道前村社区、崇贤村和沾桥村为试点,下延退休业务。
近年来,余杭区人力社保局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的坚实基础,把本区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保业务等15项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下延至社区(村)办理,让企业、老百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人力社保服务到“家门口”所带来的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