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社会保险年检申报工作延期公告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社会保险年检和职工工资总额及基本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养老〔2013〕3号)文件规定,各参保单位应在2013年4月7日—5月31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检和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退(职)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信息申报,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年检申报手续,为确保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研究,决定延长办理年检申报工作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申报时间延长至2013年6月9日。
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12年度缴费基数检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郑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12年度的缴费基数征收社会保险费,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请各用人单位抓紧时间,及时到中原区陇海西路350号 郑州市技师学院 大礼堂,办理年检申报手续。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