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山街道2019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部门:
为推进落实《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责任书》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保障东山街道城镇燃气行业和经营市场安全稳定发展,依据《江宁区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街道研究制定了《东山街道2019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6日
东山街道2019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城镇燃气行业经营行为,预防和杜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城镇燃气行业实际,制定东山街道2019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按照行业监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燃气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为我区城镇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及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有效解决违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场站设备设施不安全运行等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充装燃气、非法供应燃气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和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加强燃气使用和燃气器具管理,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能力,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促进全街道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格按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燃气安全检查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行业监管部门、社区(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场(站)安全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进一步推进换气站点安全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站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人员教育培训、站容站貌、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运行台帐等方面,引导站点开展场站标准化安全管理工作。
(三)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社区(部门)建立燃气工作小组,形成合力,重点打击擅自设点、倒罐、充装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无证无照经营、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送气工暂住地存放燃气瓶的违规现象,责任到社区,明确到人,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绝不放纵姑息。
(四)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宣传媒体与平台积极做好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进社区”等活动,加强对燃气用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
(五)积极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各社区(部门)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建立餐饮场所“瓶改管”组织领导机构,指定负责人,结合本部门、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餐饮场所“瓶改管”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区今年下达的30%年度改造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3月下旬):各社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和《东山街道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责任书》内容,研究制定本社区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细化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全面及时传达,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5月):各社区认真按照规范标准,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属地、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各社区(部门)根据各自监管职能,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燃气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至10月):各社区(部门)要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夏季安全检查活动,按各自确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违章占压、过期钢瓶充装、瓶装液化气非法站点、储罐场站安全管理、夏季安全保供等内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巩固强化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各社区(部门)要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回顾总结燃气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和推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长治久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各社区(部门)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相应成立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组织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
(二)落实工作方案,责任明确到人。各社区(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和《东山街道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责任书》等内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要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进行统筹安排,注重安全形势分析。各社区(部门)于4月1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姓名、联络电话以及燃气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并报街道建设所(QQ群54628893 联系电话:52702189)。
(三)坚持综合治理,立足标本兼治。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足治本,搞好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要将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规范瓶装燃气许可管理,整顿和规范瓶装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和合规用气;要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用气安全度。
(四)注重舆论宣传,严格考核问责。推动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与评先评优、绩效管理等直接挂钩,对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社区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