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通过四个强化实现四个确保积极打造无欠薪县
近年来,象山县先后建立并实施了应急联动处置机制、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范处置欠薪工作的总体格局已经形成,工作成效有所显现。成功处置了绿城兰园、南方新都、大目湾亲和苑等一批影响大、涉及广的群体性欠薪案件,有力保障了“G20杭州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十九大期间的社会稳定。主要通过“四个强化”,实现“四个确保”。
一、强化举报投诉及仲裁案件处置,确保投诉有门
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人力社保部门作为贯彻落实这项工作的直接职能部门,坚持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对拖欠工资的投诉举报,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简单案件即时处理、调解;突发性、群体性案件确保做到第一时间介入处置;需要调查取证的加快处理。近两年,象山县人社局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44件,妥善处理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78起,为559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近5534万元,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2起,对26家用人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欠薪案件1339件,结案经济标的7704万元,涉案人数5758人。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稳定。
二、强化欠薪矛盾隐患预防监管,确保源头预防
欠薪案件的发生往往呈现突发性和集中性,但形成的过程往往又体现渐进性和质变性。抓好基础性的防范工作,是根治“欠薪”顽疾的有效举措。为此,象山县人社局依托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着力构建欠薪预防监管体系。建立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制度,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定期开展隐患矛盾排查,落实用人单位日常监管,企业用工风险防控实效性显著提高。近两年年,开展专项检查12批次,检查单位5910家,通过“双随机”抽查企业111家,有效降低了企业欠薪风险,预防监管体系的积极效应正在逐步体现。
三、强化监察、仲裁工作创新发展,确保依法行政
近年来,象山县人社局在坚持强化劳动监察和仲裁工作力度的同时,还致力于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优化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式。劳动监察立足事前预防,构建欠薪隐患排查常态机制,实现执法“关口靠前、重心下移”,60%以上问题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劳动仲裁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要素式”办案,大大提高劳动仲裁案件办理效率,仲裁庭审工作量整体减少30%,仲裁结案时间缩短20%。相关优秀经验、做法得到了省、市的认可与肯定。象山县劳动监察大队连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获评浙江省优秀公务员。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分别被省、市、县评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
四、强化多方联动合力共建机制,确保监管全覆盖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光靠人社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近年来,县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多点推进,合力监管,织密全县的清欠监管网络。住建部门全力做好建筑领域拖欠民工工资工作,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为解决建筑企业拖欠人工工资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工作,切实打击了恶意欠薪及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各镇乡(街道)党委、政府更是在清欠工作的推进中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坚持管理网格化,履职主体化,处置属地化,结合基层社会治理“四个平台”建设,着力抓好辖县内劳动用工管理,确保了全县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确保违法欠薪问题得到全面治理,是当前和今后两年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治欠保支工作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打好攻坚战,确保欠薪隐患及时处置,欠薪积案及时消除,“象山无欠薪”创建工作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