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强化中小学体育教学的建议提案(第87号)答复
孙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中小学体育教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皇姑区学校体育馆情况:皇姑区46所中小学校由最初的3个学校体育馆经过几年的建设现在已有25个学校体育馆(高中6个、初中7个、小学12个)。
二、为了保证中小学生体育运动时间,切实提升“阳光体育一小时”开展质量,研发符合不同学段学生身心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和课程内容,实现从“一校一品”向“一校多品”方向转化,满足学生参与锻炼的选择和需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将小学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初中年级、高中年级大课间体育活动分段式、分难度进行大课间活动内容创设,做到层层有递进,层层有关联。并在现今校园场地紧缺、人均面积不足的情况下,打破常规,采用上、下午大课间活动并行制度,分流高密度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这样既保证学生人均活动空间,又提高活动质量,切实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三、严格执行沈阳市教育局关于中招体育考试和高二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工作规定。
四、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据《标准》,按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要求,确保所有学校每年开展学生全员测试。为提高各校参与体质达标积极性,每年组织全区开展以素质测试内容为项目的专项素质竞赛,以赛促练,从而实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年提高。
五、依据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生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皇姑区全部中小学校都参保了校方责任险并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减轻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经济负担。
六、按照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
七、全力保障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锻炼热情,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
感谢您对皇姑区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皇姑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6日
办人姓名: 赵刚
联系电话: 86850441
撰稿人:曲伟
审核人:曾晓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