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省内率先出台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
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化解产能过剩、处置“僵尸企业”,企业改制、兼并重组、裁员、破产等转型升级中集体性劳动关系调处数量增多、工作难度增大,根据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要求,为规范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确保劳动关系处理平稳有序,近日,我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分别就企业提前告知和依法制定工作方案问题,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特殊人员处置、劳动派遣的法律适用问题,企业裁员的操作程序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制,并从加大法规政策宣传指导力度、公正高效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积极做好群体性事件现场稳控、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等方面对各级人社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市预防和处理企业转型升级中劳资纠纷提供了基本遵循,也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