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察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市政府决定,从11月28 日至12月15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市政府将组成10 个督查组,主要是听取被督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看相关工作记录、会议纪要、实施方案、台账等。同时随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现场验证镇街园区工作落实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督查组根据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情况,全面总结督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督查意见,提出具体改进建议。各镇街园区部门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及时督促企业对查出的问题***督办、限期整改。对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