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凤镇南门村连续三年对城乡居保实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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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远安县自2011年7月成功争取并正式实施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鸣凤镇南门村已连续三年对辖区居民实施城乡居保参保续保缴费集体补助惠民政策措施。
2013年南门村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将继续加大对城乡居保惠民政策措施的支持力度,凡参保续保人员人均缴费达400元及以上的,村继续予以补助100元,预计今年又将拿出村集体资金4万余元给予支持参保续保工作。
经了解,三年来南门村已累计拿出集体资金近14万元予以强力支持,激发村民自我形成良好养老保障意识,带动村民自主选择高档次缴费意识,不断做实、壮大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惠民措施后,大大调动了村民参(续)保缴费积极性,助推了2013年征缴工作进程,更让广大村民分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见证两委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的服务宗旨。 王休宏 付晓红 宋承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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