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第十六批09052号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周村区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辖区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不当问题(受理编号:第十六批0905-2号)的相关情况,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兰雁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对固废处理不当。 二、整改措施 规范污泥处置 三、整改完成情况 淄博大染坊丝绸有限公司的固废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该企业建有专门的污泥储存场所,并配套有异味收集设施,污泥处置协议和转运记录齐全。2016年11月以前,该企业的污泥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企业与滨州格瑞环保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理协议,由其进行外运和处置。2017年10月-11月,企业与淄博雷钧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泥处理协议,期间,淄博雷钧商贸有限公司因非法处置固废等问题被市公安、环保部门调查处理,随后大染坊集团立即终止了与淄博雷钧商贸有限公司的污泥处理协议,改为与有资质的滨州格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泥运输与处置协议至今。该问题已整改完毕。2020年3月11日,组织验收组进行了联合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期为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反映。 联系人:杨日升 联系电话:0533-7878836 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站北路2号
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