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公开承诺书
正风肃纪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正风肃纪二十条规定,严格廉洁从政,规范自身行为,现公开承诺如下:
1、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做到集体领导,各司其职。
2、坚持民主决策。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工作上,实行党委会集体决策制度,做到民主决策,阳光办事。
3、遵守财经纪律。不在单位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资金,不干预正常财经工作,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在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等活动中,为个人和亲友牟取私利。
4.遵守廉政纪律。自觉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长假期间活动情况,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规定收取现金;不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5、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政绩观,切实提高自我修养,努力当好人民公仆。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加以监督。
承诺人:
2013年8月7日
正风肃纪公开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委、政府正风肃纪二十条,深入开展促进作风转变,优化发展环境主题实践活动,打造革命老区经济强县,促进文星跨越式发展,结合本人工作职责特作如下承诺:
一、履行三讲三做。即讲大局,做维护团结、振奋精神的表率;讲党性,做遵章守纪、以身作则的表率;讲履职,做勤奋工作、踏实苦干的表率。
二、坚持学习不放松。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县、镇正风肃纪问责规定。推动问责规定在全镇有效的实施。
三、保持清醒不越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公道正派。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牢记宗旨意识,做最讲党性、最重品行、最作表率的党员干部。
四、廉洁自律好干部。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始终牢记廉洁无小事、廉洁能防微杜渐,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警钟长鸣,洁身自好。
承诺人:
2013年8月7日
正风肃纪公开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委、政府正风肃纪二十条及实施细则规定,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良好的风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奋发有为,激情奋进,更好的执行正风肃纪各项规定,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县、镇正风肃纪问责规定,坚决遵守县里村(社区)两委干部十不准行为规范和镇上正风肃纪二十条的规定。
二、遵守并落实《文星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接待费管理的
意见》。
三、遵守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枉法,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认真做好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提高自身修养。
承诺人: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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