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2023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5月03日发表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详见《岗位表》。

(五)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六)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满三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 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58.218.171.3:8100;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5日09:00-5月10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5日09:00-5月11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5日09:00-5月12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5日09:00-5月13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5日09:00-5月15日17: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沛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14:00—17:00。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只进行笔试。

音乐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7211001、07211002、07311001)、美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7213001、07313001)、高中民族传统体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7412002)需参加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其他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沛县。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3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①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 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授课15分钟。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音乐教师(岗位代码07211001、07211002、07311001)、美术教师(岗位代码07213001、07313001)、高中民族传统体育教师(岗位代码07412002)的应聘人员,另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根据课题要求及本人特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评委当场评分,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

音乐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美术教师岗位:人物速写,考试时间15分钟。

高中民族传统体育教师岗位:①身体素质(20分):立定跳远;②专项素质(40分):左右竖叉,正踢腿,腾空飞脚,侧空翻;③专项技术(40分):拳术或器械任选一套。总时间15分钟。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按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其他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选岗

沛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选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后,因应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仅在空缺的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六)体检考察

选岗结束后,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七)公示

沛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教育系统教师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沛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沛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或沛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本次招聘只有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名单、核减或取消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沛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9618362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沛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516—68869398

沛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邮箱:pxjwpzdsjjz@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

1.2023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沛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杭州第一技师学院教师在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
  2. 关于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3. 好人好事办事高效服务周到的孙新果(医保中心窗口)
  4. 余杭区选送项目在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上获2金2银
  5. 杭州市车工技能大赛在杭州第一技师学院顺利进行
  6. 小板报的大作用
  7. 萧山技校生很吃香
  8.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受省表彰
  9. 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新民到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人社专区实地调研
  10. 临安市四个注重提升就业工作水平
  11. 关于申报设立2014年度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12. 2014年度主城区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公布
  13. 我市召开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会议
  14. 副市长佟桂莉调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15. 名胜区在杭州市导游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16. 我市召开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会议
  17. 余杭区提前完成本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任务
  18. 我市人才招聘市场供求两旺
  19. 省人社厅博管办调研郑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
  20. 临安市人力社保局坚持三措并举
  21. 郑州市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
  22. 下城区四个规范做好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23. 杭州第一技师学院两位教师荣获省技工院校教研之星称号
  24. 下城区黎平县2019年人力资源协作工作启动
  2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赴上城区进行新就业援助证发放工作调研20060908
  26. 余杭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正式上岗实践
  27. 我局信息网站被评为2008年度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优秀子网站
  28. 余杭区首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诞生
  29. 全市2018年度第一期事业单位转岗人员岗前培训班成功举办
  30. 2017年我市市直机关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圆满完成
  3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2 18:19:55
  32. 市人才交流中心召开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专题会议
  33. 富阳区增加投入落实新政助推就业一体化进程
  34. 拱墅区为大中专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会
  35. 富阳市组织学习团赴余杭区参观学习充分就业市创建工作
  36. 西湖区灵隐街道开展六帮十送服务企业工作
  37. 我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启动(培训掠影)
  38. 市人社局局长李德耀到二七区保安公司亲切慰问一线农民工送上新春祝福
  39. 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
  40.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41. 拓宽渠道吸引人才创新模式广纳贤才
  42. 北山街道用全心服务打造全能窗口
  43. 这些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将补发一笔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44. 市社保局着力加强参保证明管理服务工作20060908
  45. 解难题到家送服务***
  46. 桐庐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健康体检活动
  47. 市轻工技校正式跨入省级重点技工学校行列
  48. 关于2017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园及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名单的公示
  49. 关于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
  50. 名胜区全面部署防欠薪工作
  51. 关于对2017年度杭州市享受稳定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名单的公示
  52. 焦作市人社局转变作风投诉举报方式
  53. 军转培训如何在新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主题演讲赛举办
  54. 市劳动保障业务网络整合顺利完成20060907
  55. 走进矛盾***难题改进作风扎实工作
  56. 下城区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活动
  57. 新农合农家人的贴心袄
  58. 市劳鉴办深入协作医院积极开展转提树调研活动
  59. 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员笔试公告
  60. 欠薪老赖无处遁形72小时在江苏被江干警方抓获
  61.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杭州市国际人才交流与项目合作大会布展项目的结果公告
  62. 市社保局召开一次办妥工作专题研讨会
  63. 炫杭州轻工技师学院艺术系毕业作品秀
  64. 我市大学生创业实训工作座谈会召开
  65. 我局组织今年第三批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专家评审会
  66. 我市开展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使用证书项目及定点培训机构申报工作
  67. 真金白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68. 郑州市就业援助招聘周11月22日启动
  69. 萧山区新添7家国字号博士后工作站
  70.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及招工备案工作的通知
  71. 我市召开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城区任务布置会
  72. 余杭区实新奇三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73. 杭州第一技师学院与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举行区校合作签约暨百名技师培养工程启动仪式
  74. 萧山区河上镇村村建立劳动保障服务室20060906
  75.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系统改造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76. 淳安县率先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
  77. 我院专题学习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精神
  78.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举办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主题演讲比赛
  79. 关于调整2007年度杭州市区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80. 首届全国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展展出
  81. 关于开展2018年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基地申请及评审认定的通知
  82.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志愿者公益活动
  83. 法学专家来市人力社保局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84.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一行调研高新区滨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85. 拱墅区两项特色工作入选杭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典型案例汇编
  86. 淳安县优抚医疗费实行一站式结算
  87. 专场招聘会助征迁群众早就业
  88.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89. 国家人社部养老保险司蔡振红司长赴西湖区转塘街道调研
  90. 郑州市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91. 东新街道小额贷款助推创业成效喜人
  92. 动漫节人才交流大会不缺人缺人才
  93. 我局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达百分之百
  94. 萧山区召开新农合工作座谈会征求2009年度政策调整意见
  95. 下城区天水街道搭建大学生就业关爱创业扶持服务平台
  96. 萧山区举办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知识竞赛
  97. 回音壁
  98. 关于2009年度再就业优惠证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99. 2013年度杭州赴九校联盟招聘活动武大专场举行
  100.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市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