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使用证书项目及定点培训机构申报工作
日前,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23号)精神,决定向我市有关单位征集申报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使用证书项目及定点培训机构。
杭州市[包括各区、县(市)]具有合法资质的学校、培训机构根据自愿原则,均可向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使用证书项目及定点培训机构的申请。各学校、培训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所申报证书(项目)应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提高大学生就业技能,并受到大学生的认可和欢迎;学校、培训机构依法成立,并具有开展所申报培训项目必备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基础条件,所开展培训须经证书核发部门同意;所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我市已公布的三批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取得证书目录中所列项目;所申报培训项目收费标准须经物价部门核准备案。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校、培训机构提出申请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学校、培训机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申报证书(项目)的证书样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经扫描的电子版本);
3、杭州市教育培训消费券使用证书(项目)及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和申报培训项目(工种)的师资、场地、设备情况表;
4、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使用定点培训机构承诺书。
各学校、培训机构请于7月20日前向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至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莫干山路102号)。相关表格可到“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zjhz.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