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培训机构开展2016年罗湖区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的公告
为加强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力度,鼓励罗湖辖区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积极从事家政服务业,根据《关于印发
1.具有合法的家政服务技能培训资质;
2.办学场所在罗湖辖区内;
3.能免费为培训人员推荐就业;
4.没有因违法犯罪行为被有关机关调查或确认违法犯罪事实。
欢迎符合以上条件的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师资证明资料。请有意向的培训机构于2016年1月25日前提供资质资料送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创业培训部(地点: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205室、404室;联系人:侯先生、林***;联系电话:25438385;25438314)进行资格审查。我局将采取“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选定”的原则,确定培训机构。
特此公告。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