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进销存监管体系被确立为省级行业标准
近日,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要求,江苏省质监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徐州市医保中心承担的“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进销存’监管体系”项目,被列入“2018年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成为新的行业标准(见苏质监标发〔2018〕69号)。
前些年,在徐州市医保存在的问题当中,以乱刷卡社会影响最为恶劣,野广告随处可见,“以药换药”甚至“以药换物”的现象屡禁不止,尤以私营药店为著。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2012年,徐州医保部门自主研发并实施了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进销存”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在全市57家定点药店和181家一级社区医疗机构使用。医保中心要求医药机构将全部药品的采购、销售信息逐笔导入“进销存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照原始进货单和***实施“全盘库”与重点药品抽查,确保每月对所有定点药店的进货凭证、销售记录和药品库存进行核查,并且每年对A类药店(该市可刷医保统筹基金的药店)全部药品盘库不少于三次,B类药店(该市只能刷医保个人账户的药店)全部药品盘库不少于一次。每年检查定点单位700余次,药品种类3万多种,药品数量近百万盒。进、销、存所有环节的控制力度得到全面加强,所有账目明明白白,使得“乱刷卡”彻底失去藏身之所。
这一创新措施,取得立竿见影的管理成效,结算费用月均下降353.7万元,刷卡人次月均下降4万人次(由31万降到27万),当年即节省医保基金4244万元。2013年同比节省8023万元,2014年同比节省425万元,“水分”基本被挤干,2014年以后结算费用和刷卡人次均保持在合理的增长区间。有效遏制了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了医保基金的运行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