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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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近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2018年度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19元,较去年增加441元;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60元,较去年增加297元。
根据有关规定,2018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以此作为处理有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项的依据。
另外,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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