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镇五个强化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机制化
(本网讯 通讯员冯国林)平城镇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以“五个强化”为抓手,扎实推进了“城乡环境整治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了常态化、机制化的形成。
一是强化领导。层层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明确各村支书、主任和各企业单位负责人作为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划分责任区,实行两委干部或班子成员包段、党员联户责任制,认真做好实施过程中的服务、指导、督促和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教育。各村、各单位一手抓班子成员认识提高,一手抓党员群众的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挨家挨户***宣传环境整治的有关规定,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管理。各村、各单位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通过一事一议形式筹资筹劳,允许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和店铺予以经济处罚,做到制度上墙、有章可循、运营规范。集镇三街同镇环卫站紧密结合,重点清理公路沿线、大街小巷、居民生活区、庙宇周围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镇环卫站同工商所紧密结合,重点同沿街商户、门店、摊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了对主要街道的管护,并对环卫工人、清运工人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乡下各村配备专兼职环卫工作人员,实行户清扫、村收集清运机制,巩固推广垃圾不落地运营机制,要求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堆不留,非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必须做到定点堆放、定时清运、不得积存。
四是强化责任。对环境整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村主干以及各责任区负责人,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被曝光批评的将采取组织措施,进行诫勉谈话、停职检查直至辞职,涉及有关企业单位负责人的进行约谈或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处理。
五是强化督导。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每月25日前后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检查通报。对排名在第一名的村悬挂流动红旗,并奖励500元;对排名在末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500元;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村,除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外,并同村主干工资待遇发放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