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5783人享受医保综合减负共11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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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近日,江北区2014年度城镇职工医保综合减负资金将陆续打入参保人历年账户。综合减负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自负和个人承担费用在医保年度中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由大病救助基金按比例给予补助。其中,3000元以上至2万元部分补助80%,2万元以上部分则可补助90%。据测算,全区5783人人符合综合减负条件,医疗费用总金额达2.16亿余元,减负金额近1181.5万元,同比增加17.2%。区医保部门提醒广大参保人,综合减负无需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符合减负条件的参保人,市医保中心于7月1日直接将补助资金划入其历年账户,可以在就医时按规定使用;已办理社保卡的,补助资金将于7月15日后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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