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水利局关于昭平县白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询价采购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9日,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整合〔2022〕41号批复下达我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120万元,经昭平县水利局鉴定,昭平县白梅水库为三类坝病险水库,我局计划开展该项目的初步设计,通过询价方式开展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昭平县白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项目。
(二)项目地点
广西昭平县马江镇。
(三)工作目标
根据昭平县水利局下发《广西昭平县白梅水库安全鉴定报告书》和贺州市水利局对昭平县白梅水库核查表以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查批复。
(四)工作内容
根据昭平县水利局下发《广西昭平县白梅水库安全鉴定报告书》和贺州市水利局对昭平县白梅水库核查表涉及的水库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规范开展初步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阶段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
(五)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资金。
(六)采购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暂定价20万元(最终结算按初步设计投资的4.8%计,但不能突破2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设计丙级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履行日期
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上级审查,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上级批复。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供应商应在上限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优惠对项目进行报价。
(二)本次询价一个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四)报价函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报价;
2. 项目工作大纲;
3. 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相应单位资质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报价函应加盖公章。
(六)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地址、日期。
五、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确定并通知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二)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单位法律责任。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时间: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5日下午15时30分前将报价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寄回我单位,逾期均不再受理。
(二)地址:广西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凉亭东路1号。
(三)联系人: 黄海波 电话:0774-6682769
昭平县水利局
2023年6月30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