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烟农告知书
全镇广大烟农朋友:
为防止耕地“非粮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国办发〔2020〕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25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耕地“非粮化”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22〕48号)、《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的函》《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通告》《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耕地“非粮化”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禁止非法种植烟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镇不是上级指定的种烟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辖区范围内非法种植、收购烟叶。
二、对于目前已经种植烟叶的,由承包方(农户)在2023年8月31日前自行清理完毕,地块性质属于基本农田的,必须种植粮食作物。
三、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种植烟叶、拒不进行复耕或逾期进行复耕、肆意撂荒等行为,镇政府将会同上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烟草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铲除非法种植的烟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取消相应地块各类农业补贴资格;地块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精神,采取责令复耕、代耕代管和流转等措施推进复耕复种。
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我们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真正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平南县丹竹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