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圆满召开
8月28日,象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象山县人力社保局长陈水明总结回顾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情况,动员部署2019年度工作,副县长华弼天发表了***。
会议充分肯定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民生保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在百姓关注和政府重视下,象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顺利,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病有所医,避免了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目前,象山县参保率稳定,全县共有3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其中,成年居民A档6.9万人,B档17.6万人,中小学生及未成年人6.1万人,婴幼儿2.4万人。筹资补偿顺利,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水平为1383元,共筹集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4.47亿元,县财政补助2.65亿元,比2017年度增加投入2000万元。大病保险补充有力,出资1534万元购买商业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原来的2万元下调为1.8万元,二次补偿比例从原来补偿50%以上调整到60%以上,预计全年累计补偿支出1700万元,特殊药品从原来18种扩大到了28种。外出就医结算更加便捷,实现全国10200家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我县跨省异地就医623人次,总费用1553万元,医保基金支出942万元。扩大异地就医结算的医疗机构范围,今年新增县中医院、县台胞医院、石浦镇中心卫生院3家定点医院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共有4家医院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精准扶贫深入推进,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等13823名困难人员参保实行免缴政策。
会议指出,根据省、市医保改革“三突破”考核目标和工作要求,结合《健康象山2030行动纲要》的总体要求,今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主要有三个关键目标:一是象山本地户籍医保参保率要稳定在98%以上,要求每个镇乡(街道)的户籍人员参保率都必须达到98%,在校学生参保率要求达到100%。二是城乡居民困难群体要实现应保尽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参保其个人部分缴费50%享受财政补助,三、四级残疾人员不在补助行列,但要求全员参保。三是新年度要重点推进非现金缴费方式,要求实现参保缴费分离,缴费可通过社保卡代扣代缴、宁波医保通APP、自助服务一体机、现金等方式进行,其中医保通APP和自助服务一体机具备了参保登记和缴费功能,各镇乡(街道)要积极推进非现金缴费模式,根据实际选择村、社区进行试点,中小学生继续推行代扣代缴。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看到实惠、得到好处,从内心里自愿、主动、积极参与。切实落实扩面筹资任务,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做到定目标、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过程中要突出资金安全、缴费人员不漏保及个人缴纳部分原则上由个人出资。切实做好服务措施,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想方设法为参保群众提供全程优质、方便的医疗保障服务,确保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为建设健康象山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