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核销的公示
2023年1月12日5时40分左右,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北部湾拖3”轮在其公司专用码头靠泊维修期间进水沉没,造成2人死亡。2023年1月12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通过调查认定:结合事故现场勘验,专家组对作业环境分析报告,相关人员的证言证词,认为是“北部湾拖3”轮在靠泊维修期间,由风、浪、流等合力作用形成的海水涌进船体所引发,与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之规定,经严格审核,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防城港市港口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郑斯华 联系电话:0770-286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