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外专发〔2010〕125号)和《浙江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0度全省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浙外专发〔2010〕3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的年检工作,现将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内容:
(一)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况;
(二)本单位外国专家管理制度、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情况;
(三)外国专家安全防范制度、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制定防范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对涉及安全、政治、宗教等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五)对外国专家合同(工作条件、工资标准、生活待遇、医疗保险等)以及合同***等执行情况;
(六)处理合同纠纷的典型事例、经验和教训;
(七)聘请工作的主要成绩和重大成果及经验,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
(八)是否按规定为外国文教专家及外教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专家证等相关手续。
二、 方法及要求
1、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部署及做好本地、本单位聘请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工作。
2、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以单位自查为主,填写聘请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见***1)、2010年外国文教专家及普通外籍专业人员基本情况表(见***2)和自查书面报告(用A4纸打印),并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电子表格可在www.jxrsrc.com)
3、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市人事局将会同市外办、公安、教育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区聘请单位的聘请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和重点抽查,并根据审查和抽查的情况,对聘请单位分别提出准予注册、暂缓注册、注销资格和吊销资格的初审意见。不参加年检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资格。
三、 上报时间
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须在2010年11月30日前将聘请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外国文教专家及普通外籍专业人员基本情况表和自查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交市人事局专技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mail:jxwzj@hotmail.com)。
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年检工作是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单位(包括2010年度新获聘请资格单位)均须参加年检。各聘请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做好年检自查工作。县(市、区)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年检工作的指导,主动与外事、公安、教育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共同做好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的年检工作。
联系人:朱一平,电话:82521614
地址:市行政中心5号楼939办公室
***:1、聘请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
2、2010年外国文教专家及普通外籍专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3、2010年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情况汇总表
嘉兴市人事局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