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浦区水环境(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的回复
杨建委﹝2019﹞118号
关于《杨浦区水环境(中小河道)综合整治
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的
回复
区审计局:
你局关于《杨浦区水环境(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杨审调报〔2019〕3号)收悉,根据报告的回复要求,我委再次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回复如下:
一、关于“河道养护监督考核方式有待改进”的问题
目前,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正处机构改革中,借此契机,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同时我委还将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完善河道养护考核机制,提高我区河道养护水平。
二、关于“河道养护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区市政水务中心对河道养护公司实行定期考核,从未间断,我委已责成其在今后政府采购的网签格式化合同中添加考核奖惩条约,强化考核效果。(责任单位:区市政水务中心,责任人:翁建英)
三、关于“部分河道巡河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针对沿河垂钓现象,在本市尚无法规明令禁止的情况下,我委按照市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的要求,会同属地街道加强巡查,一有发现立即劝离,但效果依然有限。(责任单位:属地街道,责任人:街道二级河长)
针对垃圾存留现象,我委已责成区市政水务中心加大河道附属绿化的保洁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清理。(责任单位:区市政水务中心,责任人:翁建英,注:7月初已整改完毕)
针对河边停车现象,我委已通知属地街道通过小区内部挖潜解决停车问题,不堵塞防汛通道。(责任单位:江浦街道,责任人:史文卿、章爱敏,注:7月初已整改完毕)
四、关于“个别项目投资(财务)监理单位履责不到位”的问题
我委已责成区市政水务中心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单位的主体作用,督促投资(财务)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责到位,开展项目全过程投资监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市政水务中心,责任人:翁建英)
五、关于“部分工程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
我委已责成区市政水务中心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审价,紧盯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年度预算执行率,确保年度预算执行平稳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区市政水务中心,责任人:翁建英)
此复。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