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青神县四举措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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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为了防止社保基金的流失,杜绝死亡续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现象的发生,青神县城乡居保中心“四举措”扎实开展待遇冒领、重复领取的专项追收工作。
一是定期比对。每季度定期将待遇领取人员名单与社保退休人员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及时清查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并暂停其城乡居保养老待遇。
二是每月上报。将乡镇自查上报的死亡人员名单与民政部门的火化名单进行核对,确保死亡人员及时暂停。
三是年度认证。每年10月起深入乡镇,***服务,一对一验证,方便体弱多病的群众,确保社保基金发放准确无误。
四是依法追回。对经查实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和死亡续领人员,采取电话通知、***催缴和利用社保待遇资格年检认证等方式进行追收。
截止9月底,已追收死亡续领待遇12人,追回基金4620元;已追收重复领取待遇870人,追回基金53.0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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