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方式改革项目全面启动
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法官也日益不堪重负,如何大幅提高民事案件的审理效率,加强法官的庭审能力,从而提升司法审判的公信力?近日,浦东法院与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联手启动“庭审方式改革”项目,并举办了“庭审理论的比较研究与实践应用”研讨会。
复旦大学教授章武生认为,我国民事案件庭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阶段的不当划分,许多复杂案件的审理没有确定争议焦点且查清案件疑点的手段欠缺,直接导致了法官在争议焦点模糊的情况下审查了大量没有必要审查的证据,法庭辩论的宝贵时间被挤占,造成相当比重的复杂案件审理终结后事实仍然不清,所以法官在开庭前归纳好争议焦点,开庭的事实调查和举证应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非常必要,才能使庭审回归科学的流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且,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并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提出的“可以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等规定也是该项目启动的重要政策和司法解释依据。
浦东法院院长张斌介绍,该项目是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之一,主要是借鉴两大法系的经验,结合中国审判实际来探索庭审规范化的途径;庭审方式的改革将考虑先在涉自贸区的普通程序案件中选择某一类型案件和合议庭进行庭审方式改革尝试,组建团队并***推进,设置时间节点评估其效果。浦东法院和复旦大学还将挑选一些骨干法官开展庭审理论的课程培训,并通过实证研究和具体数据评估庭审方式改革的效果。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表示,浦东新区不仅是经济改革开放的前沿,也是司法制度、诉讼制度的试验田,在这块试验田上,法学界和实务界交叉研究庭审方式改革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庭审方式改革要突出程序正义、公开原则和直接言辞原则,但也要注意处理好效率和程序正义的关系。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上海、浙江高级法院,上海一中院,虹口法院,南京中院,江阴法院的代表,以及台湾大学、复旦大学等专家学者50余人,围绕庭审理论的价值及庭审方式改革的必要性、中国大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庭审方式比较、庭审方式改革的路径和目标等主题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