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对我县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飞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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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市食药监局近日对我县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飞行检查”。
此次飞行检查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报告、直奔现场的方式,“双随机”抽查了我县城区一家学校食堂(高青县实验小学幼儿园)、乡镇一家学校食堂(花沟镇初级中学),就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管理情况等10方面内容进行了检查,并同步抽取上述学校食堂2-3批食品原料进行检测。
本次全市飞行检查情况将统一在市食药监局网站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薛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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