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示(张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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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22日发表
张贺民对坐落于建昌县素珠营子乡素珠营村8组,面积为90平方米,房证号为281号,原登记于张玉书、吕兰廷名下的房屋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建昌县公共政务服务中心5楼)。
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7日
责任编辑:建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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