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皇姑区婷勇果品商行不合格沃柑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2年7月12日),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皇姑区婷勇果品商行经营的沃柑
(一)2022年5月7日,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评价性抽检过程中,沈阳市皇姑区婷勇果品商行销售的沃柑丙溴磷检验项目实测值超出食品安全标准指标,单项判定不合格。
(二)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行农贸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并按规定的要求对沈阳市皇姑区婷勇果品商行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所涉不合格样品系当事人于2022年5月6日从沈阳市沈河区玉冲水果商行购进,共50千克。至检查时止,上述商品均已全部售出。
(三)当事人于2022年6月6日收到我局送达的不合格批次沃柑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相关《检验报告》等材料后,于当日在销售区域张贴“召回公告”信息。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行农贸所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已监督经营单位采取召回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经营单位认真梳理进货渠道,把好所需商品产品质量关,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时刻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