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丰县发放失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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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截止到5月底,丰县失业保险已参保 40040人,失业基金总收入877万元,共为499失业人员累计发放52.54万元失业保险金,另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0.17万元,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符合“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个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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