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开展2013年度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
为了贯彻执行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43)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监管,防止虚假、冒领社会养老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财政资金不流失和基金安全,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新沂市农村社会养老事业管理处于2013年3月至5月份,开展了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自查工作。此次核查涉及全市11.76万待遇领取人员,工作成效显著,共稽核出漏报、瞒报死亡人员 2561人,挽回养老金损失20.49万元/月。
自新沂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新沂市农保处一直重视领取人员的生存状况管理工作,在建立了死亡申报长效机制的同时,每年都要进行覆盖全市城乡居保待遇人员的生存认证专项核查工作,有效地防止了虚假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
2013年度的生存验证自查工作采用市、镇、村三级联动的方式:首先由市农保处按村(社区)整理出全市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发放信息,分发到各镇(开发区);由各镇(开发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组织各村(社区)城乡居保经办人员分派具体核查任务;各村(社区)通过组织集中现场认证,认证人员***进行认证,对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由村委会负责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认证等,多渠道的认证方式,多措并举推进核查工作准确有序进行。在认证过程中,认证人员严格核查待遇领取人身份信息,并要求所有待遇人员、认证人员以及村(社区)负责人在核查表上签字,切实保证此次核查的结果准确性和有效性。
根据此次核查的具体情况,新沂市农保处及时对查出的问题作了总结、纠正和处理,并对每月的死亡申报工作进行了相应的改进。为巩固此次工作成果,确保养老金发放不多发、不错发、不重发,近期新沂市人社局还将联合财政局和监察局对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员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