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消防大队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奖牌
2月21日,陵川县文明办向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颁发2014-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奖牌,对我大队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取得的丰硕成果给予充分肯定,标志着大队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陵川大队在上级党委的正确指引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大队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响应各级文明办的号召,视驻地为故乡,把群众当亲人,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节假日组织官兵经常性地开展各类活动,并进行走访慰问,义务清扫、为孤寡老人赠送慰问品,把文明创建活动同大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全体官兵拥护政府、热爱人民。同时加大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了官兵的科学文化素质,为打造“和谐警营”,搭建“文化育警”平台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在警营文化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大队将以此次殊荣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将“文明单位”建设活动持之以恒、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使大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