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安全生产工作获评全省先进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2016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通报,全省45个县市区成为先进单位,株洲县榜上有名,成为株洲市唯一上榜的县。
株洲县共有煤矿1家,非煤矿山11家,危化品企业2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1家、零售经营户178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去年来,该县以“四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为重点,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管理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所有县级领导负责带队检查一个行业领域,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村组均设立安监员和信息员,安全生产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同时,该县在高危企业和工贸企业,推行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县、镇、村、组四级五覆盖率达到100%,县内统计的企业五落实率达100%。
去年,株洲县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为契机,全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共组织各类执法活动1881次,出动执法人员1354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405家次,下达执法文书10924余份,立案调查301起,经济处罚599.05万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744份,责令停产停业企业6家,全县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签订退出协议。数据显示,去年1-12月,该县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起,同比下降93.9%;直接经济损失50.75万元,同比下降35.6%,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平稳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