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五突出五加强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邳州市人社局“五突出五加强”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突出“集体协商”加强“联动制约、动态监管”。健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政府、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就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事项进行协商,共同研究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加强工会与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动,实现劳动用工动态管理,督促、制约用工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卡制度、劳动用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管理法人责任制、劳动保障诚信制度。
二是突出“社会预警”加强“定期排查、反应灵敏”。在重要时期、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实行矛盾纠纷信息日报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和超前排查,切实掌握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工作重点则以劳动密集型贸易加工企业、中小企业、资产变现能力薄弱的租赁型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为重点排查对象,以用工管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条件、劳动定额、企业规章制度和职工生活条件为重点排查内容,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排查,梳理矛盾问题,建立台账资料,制定稳控措施,把教育疏导工作做在事前、关口前移。
三是突出“利益诉求”加强“公开公正、信息畅通”。积极开辟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将“12333”职工维权热线电话主动融入市政府“12345热线”,对所有受理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处理结果“双反馈”制等一系列有效机制,认真对待和处理职工特别是职工群体性利益诉求,建立健全网情摘报和信息报送的零报告、月报告制度,通过公开公正渠道反映和解决职工的利益诉求。
四是突出“争议调处”加强“配合密切、运转灵活”。积极与市大调解中心合作,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把劳动争议调解纳入社会矛盾大调解范畴。根据邳州实际,把稳妥处理劳动报酬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及部门行业职业病防范作为工作重点,切实推行“三方驻会”制度,把集体劳动争议的“三方原则”落到实处,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预防、调处、救济相结合的劳动争议防范化解体系。
五是突出“应急处置”加强“快速反应、控制有力”。建立职工(农民工)侵权案件处理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被侵权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快速调查和处理侵害农民工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劳资纠纷的动态监测、分析判断和信息通报,对有激化倾向的事件做到及时掌握动态,发出警情通报,及时快速上报,妥善组织调解,通过协商解决劳资纠纷,做到一旦发生群体事件,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处置,避免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