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扶移局工作总结
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市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切实推进扶贫和移民依法行政工作
在履职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等各项规定,严格履行市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主动加强业务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同时,在工作中要求每个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做到政策法规透明、行政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示、行政行为合法。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意见
2017年共计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要涉及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脱贫、扶贫与企业挂钩、精准扶贫工作建议、加强对解元水库安置移民政策解读及政策扶持、将银杏产业纳入产业扶贫发展规划等建议。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认真研读人大代表建议,落实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充分对接国、省、市相关法规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5件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书面回复,回复意见得到所提建议代表的充分认可和满意。
三、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推进脱贫攻坚和移民工作发展
(一)全面做好脱贫攻坚统筹协调
1、脱贫攻坚规划思路清晰。一是本着“早规划、早启动、早见效”的原则,有序推进2017年、2018年的脱贫攻坚项目规划和建设;二是按照“大交通、大水利、大产业”的大扶贫思路,实现了通村硬化道路100%全覆盖,主要县乡道路全部畅通,通社水泥路达60%以上,农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90%以上。同时加大对江天、江东、江北三大产业园区的巩固提升力度,引进业主建设江西产业园区,并在江西产业园区积极探索飞地入园发展产业模式,实现了贫困村村村入园、贫困户户户入园;三是坚持“乡村旅游+脱贫攻坚”特色发展思路,成功探索出枣碧杨家河、博树清真村、柏垭桑椹采摘、天林五龙休闲观光等一批乡村旅游带动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四是创新脱贫攻坚 “1+3”问题交办机制、 “现场会诊”机制、“1+10”的片区剖析机制和“红黄牌制度”,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了脱贫攻坚各项指标如期圆满完成。
2、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对照人减贫、村退出、县摘帽标准,先后制定并下达2017年“人减贫、村退出”规划、2014—2016年已减贫人口“回头看”“回头帮”规划、2018年“人减贫、村退出、县摘帽”规划、非贫困村必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非贫困村和贫困村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规划、“江天、江东、江北”三大园区产业提升规划、江西飞地园区规划、“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户”等三类人员危房改造规划,为2018年县摘帽奠定坚实的基础。
3、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17年我市全县域内共计统筹整合并下达脱贫攻坚资金40.7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入16.5亿元、农业产业投入4.9亿元、民生改善及文化事业投入近11亿元、金融支持8.3亿元。2017年拟计划退出的33个贫困村、6270名减贫人口已顺利通过了第三方评估和省级考核验收组的考核。
(二)全力推进扶贫和移民工作
一是优化调整了本局基层党组织结构,将原局党总支、外资中心支部、开发公司支部进行撤并,成立阆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支部;二是对局机关原设股室进行了优化设置,并按照配强选优原则,调整充实了中层干部;三是调整移民安置、移民后扶项目规划思路,按照“统筹规划、递次推进、成片打造”的原则,统筹安排移民安置、后扶项目;四是全面推进沙溪航电库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各项工作,加速推进解元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启动实施石滩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五是稳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进一步扩大产业扶持基金试点,开展产业发展风险基金试点;六是扎实做好社会扶贫工作,2017年我市社会各届通过捐款捐物、引进资金等累计投入2736万元;七是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扎实开展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努力提升信访案件办结质量, 2017年度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7.7%。
(三)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一是建立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定期定人,每周两批次到村开展帮扶工作;二是建立全覆盖帮扶工作机制,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开展全覆盖帮扶;三是建立四方协调帮扶工作机制,定期会同南充日报、飞凤镇、瓦店村等责任主体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找问题、商对策、添措施、强整改;四是引进项目、争取资金建设脱贫奔康产业园,招引中义橄榄油和顺翔银杏有限公司投资120余万元建设奔康产业园400亩,实现贫困户户户入园,确保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五是建立特困帮扶基金2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生产生活各类困难问题;六是建立党组成员包社宣讲工作机制,各党组成员以社为单位,大力宣讲脱贫攻坚政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引导贫困户全面形成好风气、养成好习惯。
2017年全面实现了飞凤镇瓦店村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无一贫困户返贫,非贫困户满意度大幅提升,顺利完成了贫困村摘帽工作。
四、率先垂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始终坚持清正廉洁,勤勉干事,自觉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积极开展“正风肃纪、重塑形象”的教育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上。自觉用《党章》、《准则》、《条例》和廉政制度规范自己和职工的言行,积极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