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年公务员计划招考771人3月16日起报名
2015年我市招考公务员工作启动,具体公告和职位见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jnb.lss.gov.cn)、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东方党建网(www.dfdj.gov.cn)。
一、招考计划
2015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771名,其中四级联考招考760名,紧缺职位招考1名,特警招考10名。
四级联考中市级机关招考1***名(含市属监狱);县(市)区机关招考514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82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79名;从选聘到我市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及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浙江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中,考试录用市(县)两级机关公务员53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45名。
二、招考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一)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3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二)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下同);
(三)宁波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四)户口已迁至宁波(以2015年3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且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宁波市外生源2015年应届大专毕业生;
(五)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口不限。
上述人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上述人员中属于2015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考时间安排
(一)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
时间:2015年3月16日0时—3月21日17时。
2.资格初审
时间:3月21日17时—3月25日24时。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6日0时—3月31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
5.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20日9时—4月25日24时。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4月25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2.报考县级以下机关职位的(除以下3、4、5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3.报考行政执法类(监狱、面向公安院校生职位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
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三)
报考公安、森林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
还需加试《心理测评》(A卷),考试时间为17:10—18:00。
6.各级公安机关招录特警,时间和科目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11:30—12:20 《心理测评》(B卷)
四、招考的特点
2015年的公务员招考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进一步推进分级分类考试。在往年的基础上,将监狱、面向公安院校生职位人民警察职位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城管)招考的职位列为行政执法类,其原笔试科目《申论》调整为《综合应用能力》(一),提高试题的针对性。
(二)首次参加全国同步招考。为有效解决考生多头报考、异地奔波、弃考及考后放弃职位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试卷的保密,今年浙江省首次参加全国同步招考,笔试时间较往年省考有所推后,笔试试题改由国家统一命制。
(三)省考违纪首次纳入诚信体系。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公务员录用考试中部分违纪情形,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四)特警、紧缺职位公务员招考和四级联考同步进行。与往年一样,考生只能在四级联考、紧缺职位和特警中选其中之一报考,不得兼报。其中,特警招考笔试前的程序与四级联考、紧缺职位招考同步,笔试后相关工作单独组织,尽快完成招考工作。
(五)递补政策略有调整。在往年政策的基础上,为提高考录工作的效率,2015年公告首次规定在次年全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公务员考录调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