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铁腕执法改善环境质量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紧紧围绕环境监察工作要点,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和谐发展为标准,狠抓环境监管执法,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着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8月份,全县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同期增加66天,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4条省控河流COD平均浓度较上年同期下降10.56%,氨氮浓度较上年同期下降8.47%,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
一是下沉环境监察重心,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环保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教育,完善规章制度,聚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装备精良、与当前环保形势相匹配的环保队伍,提升基层环保队伍战斗力。四个环境监察中队分别驻李鹊镇、大王镇、稻庄镇和县经济开发区,与镇街环保机构合署办公,实现环保监管执法重心下沉,有效解决了镇街环保力量薄弱问题;为提高环保执法科技含量,2015年以来规划并建设了数字化环境监察执法系统,2016年4月,总投资600万元的环保物联网一期工程完成招投标,截至目前,系统录入企业信息857家,移动执法3000余次,实现全县环境执法资源同平台、共分享,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装备水平,有效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同时,规范了环境监管网格化职责,对二级、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单元进行了职责划分,明确了网格责任人。目前,全县共建成一级网格1个,为广饶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建成网格单元21个;建成二级网格10个,为各镇街、开发区和滨海新区;建成三级网格407个;摸清污染源数量591个,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主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二是规范日常监察频次,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制定并规范了环境监察实施细则,明确了日常环境监察要求。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对一般排污企业每季度监察不少于1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新上建设项目施工期、建成期、试生产期的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异味专项整治和违规化工企业排查等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县污染源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300余人次,开展日常监察1000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30家次,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向有关镇街下发督查通知16期,立案处罚172起,缴纳罚款1195.0254万元,取缔“土小”污染企业3家次。同时,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约谈其负责人5家次,由县广播电视台***报道约谈情况,以此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提高环保意识。
三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大信访查处力度。搭建多层次媒体交流平台,开启“互联网+”公众参与环保模式,善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通了举报热线,今年7月份开通了大众网舆情监控平台,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群众诉求。今年来共收到环境信访案件580件,其中省厅交办案件35件,市环保局12369交办案件317件,书记县长公开电话交办案件168件,网上民生案件9件,县环保局接收案件51件,均经主要领导阅批并妥善处理,结案率达100%,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值班应急记录和信息汇总工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根据县政府应急办印发的《广饶县突发事件快速应对处置操作手册》,积极开展和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减少环境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
五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察监测力度,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严格惩处标准,坚决遏制偷排偷放、恶意倾倒、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联合安监、工商和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王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