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监管局局部署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切实加强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市场监管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一是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学校食堂应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并根据《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各地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全面联合检查,重点检查食品仓库、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索证索票、用水卫生、原料贮存、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留样管理等,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培训,增强规范意识。要组织对学校领导、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等进行食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并通过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多种方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是加强建设,提升保障水平。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善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现食品安全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科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