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四个加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今年以来,招远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四个加强,积极引导、支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借鉴各地的有效经验,并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业务培训班和送法下乡活动,先后组织集中宣传活动2次,大力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知识。同时,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乡村干部等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广大农户积极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是加强优质服务。围绕“高效、优质、便民”三大原则,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前移服务窗口。将合作社登记受理权限下放至基层工商所,申请人在所在地乡(镇)就可以直接办理注册登记;在政务大厅登记窗口开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绿色通道”,对新申请设立的合作社提前介入、深入现场指导办理。从申请表格填写、组织机构建立、章程起草,到领取营业执照,全程实行主动、无偿服务,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顺利创建。
三是加强品牌引导。充分运用商标管理职能,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品牌”,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的首要任务。按照“一村一社一品”的工作思路,组织合作社为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加强维权保护。认真开展涉农合同法律、涉农知识咨询服务,切实维护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上放心农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