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道路运输业户和车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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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3日发表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江苏运政在线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1〕117号)要求,对我区超出有效期2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出年审有效期2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业户开业180天未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网络货运除外)和超出年审有效期2年的道路运输证进行清理。
现将该批业户和车辆名单进行公告,公告期限15天(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告期满后将依法依规注销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1、超出有效期2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超出年审有效期2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经营业户开业180天未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网络货运除外)
4、超出年审有效期2年的道路运输证
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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