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本市国内旅游服务质量
沪旅〔2007〕137号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为促进本市国内旅游业的发展,全面提升本市国内旅行社服务质量,更好地结合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将本市开展2007年度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游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活动(简称“测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测评活动由市旅游委组织,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协同开展工作。
二、本次测评活动将在全市各区县范围内全面展开,采取抽样38家较大规模国内旅行社和随机抽样一般规模国内旅行社相结合的原则,选取测评对象。
三、测评活动继续委托上海市质量协会用户评价中心为测评单位。计划于今年9月份开始实施,测评活动采取由测评单位在游客中随机抽样、第三方评价、汇总分析、公布测评结果的形式;依据测评结果将对各区县综合情况及各旅行社的情况进行排名并予公布。
四、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协助开展测评试点活动,并将有关工作向各自辖区内的国内旅行社作出布置,以保证测评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本次国内游游客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配合事项
经与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协商,为配合测评方案的顺利实施,客观公正科学地对上海市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游客满意度指数进行评价,请各区(县)相关旅行社协助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1、明确负责本次评价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联络方式、联系地址。
2、提供本次评价游客样本名单:
1)全市19个区县有38家旅行社为较大规模国内旅行社;
2)较大规模国内旅行社于9月18日以前,提供完整的游客样本;
3)调查对象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本市户籍或暂住的18周岁及以上且参加所属旅行社在本次测评规定期限内组织的国内旅游至少一次的游客。
4)较大规模旅行社每家提供不低于300个样本。要求注明游客姓名、出游日期、出游地点、团组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着重申明:每位游客有单独的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3、标准样本格式:以EXECL格式文档形式提供;可通过直接寄送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将严格遵循双方签定的合约开展工作,对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评价信息保证不为其他单位所用。确保评价结果不受关联客户及其它外界因素的影响。
希望各级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本次测评活动。
联络单位: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
地址:长宁区武夷路242号邮编:200050
联系人:许建中先生、王致一先生
联系电话:52386600转5208、或直线52389960、52389972
传真:52389967
电子邮件:wangzhiyi@shcs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