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口局关于开展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上海港航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海港航实际,现就开展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港口条例》为主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港航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
二、组织机构
此次活动由市港口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具体实施,有关港航企业应明确专人负责。市港口局由局安监处、法规处和局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上海港航“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系人:潘雪琴、赵伟,联系电话:63212232,63297430)。
三、活动要求
㈠局属单位应调查掌握所辖区域港口经营企业、航运企业、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等企业购置《安全生产法》宣传片和开展知识竞赛活动的情况。
㈡局属单位及区(县)航管部门应督促主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客运企业、水运工程企业按要求征订宣传片和竞赛试卷,并组织从业人员观看学习,同时,填报《企业竞赛情况自查表》报市港口局安监处。
㈢局属单位应按要求组织本单位执法和管理人员观看宣传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并向局推荐优胜队伍。
四、时间安排
㈠2006年2月24日前,各单位将已征订或需征订数量反馈至局安监处。
㈡2006年4月1日前,局属单位向局机关报送优胜队伍人员名单,同时汇总辖区企业竞赛情况报市港口局安监处。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