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2006年度登山行动计划项目产学研联盟专项指南
为了贯彻上海市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的步伐,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盟技术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为实施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小巨人工程”创造条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6年产学研联盟专项指南。
一、申报内容、目标、条件
专题一、关键技术的改进与再创新
重点支持领域:先进制造、交通运输、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领域。
总体目标:在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升级过程中,通过产学研联盟,开展其核心技术的二次开发以及对重要装备和工艺进行改进重要与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品,提高二次创新、集成创新、自主创新能力;项目实施结束时能给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
申报条件:申请单位必须是以企业为主体并在上海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企业能按2倍以上匹配研究经费;以产学研联盟形式共同实施(已同大学研究院所签订有长期合作协议书)具有良好的诚信和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专题二、促进成果转化再创新
重点支持领域:新材料、先进制造、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通讯等领域。
总体目标:在培育新兴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方面已经通过技术攻关并在成果转化中,通过产学研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工艺瓶颈,实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突破,提高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加速成果的商品(产品)化;通过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的企业,必须达到:具有一个相当水平和先进实验装备的研究实验测试环境;培育一支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科研队伍;在原已有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基础上建立一些技术、产品企业标准;完成一批专利的申报;项目实施结束时形成1000万元以上销售规模。
申报条件:申请单位必须是以企业为主体并在上海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企业能按5倍以上匹配研究经费;申请单位必须是2005年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单位。以产学研联盟形式共同实施,具有良好的诚信和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专题三、促进企业研发中心建设
重点支持领域:先进制造、交通运输、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领域。
总体目标:1.进一步提升已建有企业研发中心的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2.支持大学研究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互相兼职、资源共享,共同建立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研发中心。使企业在创新能力建设、新产品开发、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得到持续的长期发展;引导企业积极争取建立“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
申报条件:申请单位必须是以企业为主体并在上海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企业能按5倍以上匹配研究经费;企业必须是本领域国内的强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近三年连续赢利;企业必须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和具备国际国内竞争力,企业自主创新主导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企业必须具有完整的研究开发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企业专职从事科研开发的人员不低于100人。企业年科技开发投入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3%,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证明;企业应具有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院所合作的良好业绩同时研究成果已成为企业发展新动力,并已建立了产学研合作联盟(需有协议书);企业应是中方投资并控股的企业。
进度要求:2008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方式
今年本市产学研联盟专项项目申报将一律采用网上受理和网上评审,为适应网上评审需要,请按下述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1、凡是符合要求并符合本征集指南的,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的“网上办事”中进行网上申报并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课题可行性方案》。【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专项”;“是否定向”选择“否”;“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专项计划-产学研联盟-相应类别”,从中选择要申报的具体类别进行申报】。
2、报送申报材料包括:《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课题可行性方案》(同时网上提交并),和含完整***材料(***材料包括:
0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企业与学校研究院所的合作协议书、05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认定证书复印件,合订书面材料2套、以及供扫描用***材料1套。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得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作为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科研项目数超过二项。
五、其他事项
1、电子申报材料从该“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书面申报材料从6月23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7月20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3、专题一、专题三材料送(寄)达地址:人民大道200号804室,上海市科委高新处,联系人:沈毅联系电话:23112490。
4、专题二材料送(寄)达地址:北京东路668号东楼212室,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宋燕
联系电话:53080900―16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