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公告(弘基华庭JWS2007000011)
JW-S200700001-1
开发企业名称 | 珠海市斗门区弘基房产有限公司 | 资质证书编号 | 粤(珠)房开证字第2065001 | 备注 | |
项 目 名 称 | 弘基华庭 | 项 目 座 落 |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美平二号区 | 以下房屋不许预售: 3栋201房 4栋401房 | |
可预售建筑面积 | 4765.8平方米 | 预售房屋占用 土地是否抵押 | 未被抵押 | ||
预售房屋栋号/报 建层数/已建层数 | 预售房屋栋号:3、4、5栋;报建层数:均为7层;已建层数:均封顶。 | ||||
其 中 | 住宅 | 4765.8平方米 36套 | 套内建筑面积 | 12450.92平方米 | |
商业 | 0平方米 0套 | 套内建筑面积 | 0平方米 | ||
办公 | 0平方米 0套 | 套内建筑面积 | 0平方米 | ||
其他 | 0平方米 0套 | 套内建筑面积 | 0平方米 | ||
预售款专用帐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帐号:4400***********66118 |
珠海市建设局忠告购房者: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请在购房时做到:1、确认拟购房屋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许可范围内。2、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3、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必须确认开发商在三十日内到市(区)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手续,以防范所购商品房被查封、重复买卖等风
险。4、全部购房资金必须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款专用帐户,而不能存入其它帐户或支付现金,以避免预售款被挪用。
发证机关查询、投诉电话:0756-7263233 发证机关(盖章):珠海市金湾区建设局
有效期:自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七日(过期无效) 发 证 日 期: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建设厅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