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做好破产企业欠缴社保基金追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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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2014年11月宁海县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且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经部分债权人申请,我县人民法院裁定该公司破产清算。该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直接影响了企业职工医保、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县人社局通过多次与法院、债权人委员会、破产清算管理人沟通协调,通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使该企业欠缴社保基金债权得到县人民法院的确认并列入优先清偿债权,该企业欠缴各项社保基金分期解缴入库,确保了该破产企业职工依法享受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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