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司法局多举措贯彻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
今年以来,旺苍县司法局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特别是司法部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颁布后,我局多措并举、不断加大贯彻落实力度,认真按照 “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不断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扩大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等工作结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积极受理、优先调处,确保矛盾不升机、不激化。
二是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窗口。在县司法局办公楼一楼临街设立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三是拓宽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面,在全县352个村(居)委会配置了法律援助联络员,使基层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援助。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申请,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和手续,确保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发放法律援助金卡,对持卡群众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五是援调结合,以调促和。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到法律援助全过程,更多地采取调解或和解的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覆盖全县的26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转变观念,变“案后救济”为“事前预防”。
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建立质量监督管理及投诉机制,采审查案卷、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案后回访等形式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全程***、重点督办重大疑难案件,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七是方便农民工异地申请。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依法在义务人所在地申请法律援助,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
八是做好接待咨询工作。向社会公布“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以及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电话,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接听来电热情文明,接待来访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杯茶水、一个合法解答,对来访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来访咨询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一次性告知申请程序,指导来访人提出申请;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引导当事人寻求其他解决渠道。
九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法律援助渗透力。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充分利用报刊、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介和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途径,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宣传。注重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以案说法,提高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努力在全县形成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关爱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