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江市司法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靖江市审计局对靖江市司法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司法局机构设置
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承担着全市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等职能和责任。内设办公室等9个职能科室,下设西来司法所等12个基层司法所,下设市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市公证处3家事业单位。
(二)市司法局2019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下属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不单独核算,由市司法局统一核算,市公证处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2019年度,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2054.31万元。市司法局2019年度账面“三公经费”支出6.16万元。
(三)市司法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市司法局2019年初部门收支预算均为1633.18万元,调整后的收支预算为2302.04万元,实际执行2054.3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市公证处在编制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时,未充分考虑上年度相关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仍按照惯例编制。
(二)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体系项目2018年和2019年预算执行率均不高。
(三)部分项目未达绩效目标。市司法局2019年按规定公开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其中普法宣传项目实际支出未能实现该指标既定的绩效目标值。
(四)部分项目采购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责成市司法局进行整改,市司法局收到审计报告后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强与业务科室对接,细化预算明细,严审项目支出依据,严控部门项目支出规模和内容,***工作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同时认真研读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申报工作,做到依规采购。截至公告时止,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